联合国应运而生于 1945 年,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一个中央特派团的破坏︰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这样的工作,以防止冲突;帮助双方在冲突中的使和平;维持和平行动;和创造条件,允许和平举行和蓬勃发展。这些活动往往重叠,并应加强彼此,才能有效。联合国安理会已经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大会和秘书长发挥重大、 重要且互补的角色,与其他联合国办事处和机构。
从 1945 年开始,联合国的主要优先事项之一就是字符的"实现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问题的经济、 社会、 文化、 或人道主义,在促进和鼓励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分种族、 性别、 语言或宗教"。提高人民福祉仍然是联合国的主要重点之一。多年来,改变了全球对发展的认识和国家现在已同意可持续发展 — — 促进繁荣和经济机会、 更大社会的福利和保护环境的发展 — — 提供最佳的前进路线为改善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
术语"人权"被提及七次在联合国的创始宪章 》,使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一个主要目的和指导原则的组织。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的人权纳入国际法的境界。自那时以来,本组织努力保护人权通过法律文书和地面上活动。
联合国宪章 》,在其序言中设置一个目标:"要建立的条件下正义和尊重的义务可以保持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产生"。从那以后,对国际法的尊重与发展,已组织工作的关键部分。在很多方面-由法院、 法庭、 多边条约和通过安全理事会,其中可以批准维持和平特派团、 实施制裁,或授权使用武力时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这项工作。这些权力赋予它的联合国宪章 》,被认为是一项国际条约。因此,它是国际法律文书和联合国会员国都受它。联合国宪章 》 编纂从国家对禁止使用武力在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平等的国际关系的主要原则。
联合国的宗旨之一正如在其宪章 》,旨在""实现国际合作解决经济、 社会、 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之国际问题。联合国第一次这样做是在欧洲,它帮助重建受灾大陆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本组织现在是国际社会协调人道主义救济行动由于自然和人为灾害救济能力以外地区的国家当局单独依赖的。